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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和全面提高,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在《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创新学分实施办法》(东秦教字〔2011〕33号)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社会实践与创新创业学分是指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在规定的学业年限内,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独立或在教师指导下,在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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