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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创新创业课程建设和2023年度课程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年04月18日     来源:

各教学部门:

为深入推进本科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程,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创新创业课程建设和2023年度课程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5〕25号)要求,现就2025年省级创新创业课程建设和2023年度课程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省级创新创业课程建设

(一)申报要求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创新创业课程建设和2023年度课程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5〕25号)(见附件1)要求,本年度拟建设专创融合省级创新创业课程。请各教学部门组织本部门创新创业课程建设的负责人,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二)申报数额

本次课程建设实行限额申报,各教学部门推荐申报课程不超过3门,推荐结果上报前应在部门内公示。

(三)材料报送

各教学部门于2025年5月7日17:00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至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科技楼9031)。

书面材料包括《河北省创新创业课程(专创融合课程)建设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河北省创新创业课程建设申报书》(见附件3)。

电子材料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发送至邮箱dachuangzhongxin@neuq.edu.cn。

二、2023年度省级创新创业课程中期检查

(一)检查对象

2023年度省级创新创业课程建设项目(见附件4)。

(二)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课程建设进展、阶段性成果、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下一阶段建设规划等情况。

(三)材料报送

各教学部门于2025年5月7日17:00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至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科技楼9031)。

书面材料包括《河北省创新创业课程建设中期检查表》(见附件5)、《河北省创新创业课程建设中期检查意见汇总表》(见附件6)、课程教学大纲(需课程负责人签字)以及成果佐证材料。

电子材料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发送至邮箱dachuangzhongxin@neuq.edu.cn。


联系人:王艺涵    联系电话:8058069

 

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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