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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2023年度学生 创新创业活动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年11月29日     来源: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创新创业工作深入开展,营造浓厚的校园创新创业氛围,表彰树立创新创业先进典型,推动我校创新创业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开展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2023年度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优秀组织和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保证评选的权威性;

2.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通过广泛推荐,重点遴选的方式,依照思想品德好、表率作用强、成绩显著的要求表彰个人和集体,确保评选表彰工作的广泛性和先进性;

3.坚持以评选促发展的原则,通过开展深入的宣传,使在组织创新创业教育活动和在开展创新创业实践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脱颖而出,激励广大学生更加积极地投入到学校创新创业工作中来。

二、评选类别及范围

(一)2023年度优秀创新创业学生组织: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分协会。

(二)2023年度优秀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在校生为主组建、参与的创新创业团队,每个学院推荐数不超过5个。

(三)先进个人

1.2023年度“十佳双创之星”: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每个学院推荐数不超过5名;

2.2023年度创新创业工作优秀学生干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协会学生干部、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分协会学生干部、班级创新创业委员(每个学院推荐总数不超过各院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学生干部总数10%);

3.2023年度创新创业教育优秀指导教师:根据《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和《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办法》相应规定执行,无需单独申报。

三、评选条件

(一)2023年度优秀创新创业学生组织

1.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能够按时换届,选举民主且公平公开公正;

2.组织开展各类创新创业活动,所在学院创新创业氛围浓厚;

3.在参加各类创新创业竞赛中,组织有序、成绩突出或有较大进步。

(二)2023年度优秀学生创新创业团队

1.团队精神面貌积极向上,具备良好的示范作用;

2.团队团结合作,目标明确,有效开展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3.团队在科技竞赛、科研项目或创新创业活动中取得丰硕成绩。

(三)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 2023年度“十佳双创之星”

(1)积极投身科技创新实践,在科学和技术领域中,能够用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宽广的视野,开展本学科、本领域的前沿研究和实践,充分体现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

(2)学术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及应用前景或在科技创新中拥有国家专利并在成果转化中创造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热爱科学、乐于探究、积极实践、勇于创新,在科技创新方面显示较大潜力。

(4)具有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勇于创新、励志奋进的创新创业精神,创业事迹突出。

(5)在国际、全国以及全省各类科技创新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取得重大突破。

(6)在国际、国内学术性刊物上独立或合作发表学术论文。

(7)参加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并通过结题验收,结题验收成绩优秀的项目成员。

(8)独立创业,或在创业团队中居核心地位。

(9)有其他特殊贡献者。

2.2023年度创新创业工作优秀学生干部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积极要求进步,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坚持原则。

(2)热爱创新创业工作,工作认真负责,有创新能力,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

(3)学习成绩优异,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思想作风正派,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4)积极主动承担校、院、班级创新创业工作,积极发挥学生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带领组织成员开展丰富多彩的创新创业活动,工作成绩突出。

(5)担任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学生干部不少于一学期。

四、评选程序

(一)推荐、审核阶段(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12日)

各学院要在本人或集体自荐的基础上,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审核,按照推荐名额比例选拔候选人、候选集体,报送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二)评选阶段(2023年12月12日至24日)

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对所有候选人、候选集体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申报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被取消参评资格),并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评选。

(三)公示阶段(2023年12月25日至27日)

评选结果将通过多种渠道面向全校公示3天,公示期满,经确认无异议后,正式产生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2023年度学生创新创业活动评优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四)宣传表彰阶段(2024年3月)

将召开2023年度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总结表彰大会,并通过校内宣传栏、微信公众平台等传统媒体及新媒体平台对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进行宣传表彰。

五、申报材料要求

各学院填写《2023年度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优秀组织和个人申报汇总表》(附件5),汇总先进集体、个人申报表、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纸质档(一式一份)、电子档及生活工作照电子档,于12月12日(周二)15:00前统一报送至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科技楼9037室)。

(一)先进集体申报材料(2023年度优秀创新创业学生组织、2023年度优秀学生创新创业团队)

1.申报表(附件1、2),电子档及纸质档一式一份;

2.数码高像素彩色集体照一张、工作照三张(仅电子版);

3.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档及复印件(推荐单位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盖章生效)。

(二)先进个人申报材料(2023年度“十佳双创之星”、2023年度创新创业工作优秀学生干部)

1.申报表(附件3、4),电子档及纸质档一式一份;

2.数码高像素彩色生活照、工作照五张(仅电子版);

3.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档及复印件(推荐单位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盖章生效)。


联系人:柴艺

联系电话:0335-8068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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