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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年09月09日     来源: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营造浓厚创新创业氛围,提升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现将我校2024 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项目立项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要求选题新颖、内容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难易度应适合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利用课余时间(包括寒、暑假期)独立完成。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4.孵化项目:是学生组成的创业实体企业,企业具有明确的产品或服务、良好的市场前景、合理的创业团队及清晰的商业模式。

二、立项范围

(一)创新训练项目

1.学生自主发明、创作、设计的能够解决社会热点问题的研究项目以及多学科交叉类项目,立项方向涵盖但不限于(1)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2)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3)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4)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5)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等;

2.教师科研课题中的子项目,可由学生独立开展研究的课题;

3.社会调研及其他有价值的研究与实践项目。

(二)创业项目(创业训练、创业实践、创业孵化项目)

项目要求选题新颖、目标明确、立论根据充足、技术可行、效益可观、实践方案合理、实施条件具备。立项方向涵盖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以模式创新为核心的新型商业;

2.通过学科交叉所产生的新的商业方向;

3.与信息技术相关的现代服务业;

4.与环保、绿色相关的适用技术、产品;

5.文化创意产业和现代服务业;

6.其他有价值的研究与实践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创新训练项目

1.申请者为本科生,应品学兼优,自主性强,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意识和吃苦耐劳的精神,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

2.学校鼓励学生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联合申报项目。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分工,每名学生同批只能参加1个项目。

3.创新训练项目团队由核心成员和预备成员组成。核心成员(2 人以内,其中1人作为项目负责人)由大三或大二学生组成,预备成员(3人以内)在大二或大一优秀学生中选择。申请者要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

4.创新训练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5.有意向或已选择外出交流的学生不能申报创新训练项目。

(二)创业项目(创业训练、创业实践、创业孵化项目)

1.创业训练项目,凡我校本科生均可申请;创业实践项目和创业孵化项目,本科生、研究生均可申请。

2.申请者须对创业活动有浓厚的兴趣,且具有较强开拓精神和社会责任感,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每个项目不超过5人,且有1名明确的项目负责人。

3.训练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创业实践项目和创业孵化项目实施周期1一2年。

4.学生可根据项目需要跨部门聘请指导教师,每个项目一般聘请一位校内导师。在有校内指导教师的基础上,还可聘任一位校外专家担任导师。

四、经费资助

大创计划项目在经费来源上可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

(1)资助项目经费

原则上,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资助金额为3000一5000 元,一般,学术研究类(哲学社会科学类调研报告、自然科学类)项目单项资助不超过3000元,产品类项目单项资助不超过5000元,前瞻性、创新性特别突出的项目以及创业实践项目、创业孵化项目可以根据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适当提高经费申请额度。

(2)自筹项目经费

自筹项目依据中期检查成绩划拨一定额度经费用于支持项目成果,其他所需经费及支撑条件由学院、实验室提供。

自筹项目与资助项目除经费来源不同外,无其他区别。

五、结题成果要求

大创计划所取得的成果归学校所有,成果发布时须注明: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大创计划项目,以及项目编号、指导教师。

学校鼓励专利和科技创新成果向产业应用转化,实现科技创新专利化、专利成果产业化。项目成果形成商品或涉及知识产权,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政策妥善处理。

六、时间安排

1.2023年9月8日一10月9日,项目选题;

选题要求:通过开展广泛的社会实践、深刻的社会观察,不断增强对国情社情的了解,将所学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

2.2023年10月13一15日,立项申报、项目初审;

各学院要广泛动员,组织本院学生进行立项申报和项目初审工作,推荐优秀的项目报至校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2023年10月15 日提交《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2024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2024年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2024年大学生创业实践、孵化项目申请书》、《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申请书一式三份、信息表一式一份),同时将电子版材料与PPT(项目名称命名)交至校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3.2023年10月16一31日,书面审查、项目立项答辩;

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对上报项目进行书面评审和答辩评审,综合书面和答辩评审成绩确定立项项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大学生创新 中心备案。答辩内容包括选题背景、项目要解决的问题、技术可行性、项目应用前景、预期成果。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2023年11月一2024年10月,项目实施。其中2024年4月进行项目中期检查,2024年10月进行结题验收,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其他

1.各学院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举办大创计划项目申报讲座、往届优秀项目学生代表报告会、师生见面会等形式做好项目申报的宣传、动员、组织等工作,鼓励学生申报项目。同时,学院应做好本院学生项目的申报和立项初审工作,推荐优秀项目参加校级评审。

2.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等项目管理规定均参照《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执行。

3.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时间按照项目合同书约定时间进行,学校和学院联合组织专家负责实施。项目结题验收时须提交项目合同书约定的各项成果以及相关支撑材料。

联系人:宋浩

联系电话:0335一8068068

附件1: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2024年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

附件2:东北大学奏皇岛分校2024年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

附件3: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2024年大学生创业实践、创业孵化项目申请书

附件4: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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