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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河北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和2023年度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年04月18日     来源:

各教学部门:

为深入推进本科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程,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河北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和2023年度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5〕26号)要求,现就2025年河北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和2023年度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省级创新创业教改项目申报

(一)项目选题

项目选题原则上应在《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河北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和2023年度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5〕26号)(见附件1)范围内,根据部门和个人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申报项目。

(二)申报数额

本次立项实行限额申报,各教学部门推荐申报项目不超过3项,推荐结果上报前应在部门内公示。

(三)材料报送

各教学部门于2025年5月7日17:00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至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科技楼9031)。

书面材料包括《河北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河北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

电子材料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发送至邮箱dachuangzhongxin@neuq.edu.cn。

二、2023年度省级创新创业教改项目中期检查

(一)检查对象

2023年度河北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见附件4)。

(二)检查内容

    项目负责人结合申报书,对立项以来取得的工作进展进行全面总结梳理,重点围绕项目目标完成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问题及解决方案、下一步推进计划进行总结。

(三)材料报送

各教学部门于2025年5月7日17:00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至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科技楼9031)。

书面材料包括《河北省创新创业教改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5)、《河北省创新创业教改项目中期检查意见汇总表》(见附件6)以及成果佐证材料。

电子材料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发送至邮箱dachuangzhongxin@neuq.edu.cn。

 

联系人:王艺涵    联系电话:8058069


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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