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北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东大教字〔2018〕41号)、《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东秦教〔2021〕8号)、《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管理办法》(东秦校〔2021〕19号)文件要求,按照《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相关精神,结合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实际,现就2023年推荐创新特长类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工作原则
按照“自愿报名,知识、能力、素质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方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选拔创新特长类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
二、报名条件
满足《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东秦教〔2021〕8号)文件规定的推荐基本条件,以及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在五星级及以上竞赛中获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竞赛团队主力队员,且学习成绩GPA(总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专业前50%者,可申请推荐遴选。
三、推荐程序
创新特长类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由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办公室设在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负责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
(一)大创中心负责提供“在五星级及以上竞赛中获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竞赛团队主力队员”学生名单。
(二)各学院对大创中心提供的学生名单按照报名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合格的学生名单报大创中心,大创中心将汇总名单在网站公示后,确定符合创新特长生推荐遴选条件的学生名单。
(三)符合创新特长生推荐遴选条件的学生,填写《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创新特长生推免考核申请表》(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向大创中心提交推免志愿确认及承诺书(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创新特长申请推免生资格遴选的学生不得申请参加其它类推免生遴选。
(四)大创中心组织对申请学生进行答辩和综合考核。
(五)大创中心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答辩情况和综合排名成绩提出拟推荐名单,经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在大创中心网站公示后,将拟推荐名单报教务处。
(六)已确定推免资格后,但在学校规定上报遴选名单截止日期前,若有学生放弃推免资格,按综合排名顺序往后顺延。
四、综合考核组织及成绩计算办法
(一)综合考核由各学院和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联合组织。
(二)申请推荐遴选的学生全部参加综合考核。
(三)综合考核内容包括对学生掌握的知识、学术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学科竞赛)、综合素质测评等方面的评价,竞赛加分项目见附件3。
综合考核成绩=“归一化”加权平均学分绩×70%+学术研究和学科竞赛成绩×25%+综合素质测评成绩×5%。
1. “归一化”加权平均学分绩计算办法
加权平均学分绩=(GPA+5)×10
“归一化”加权平均学分绩=(本人加权平均学分绩/学生所在专业加权平均学分绩最高值)×100。
2.学术研究和学科竞赛成绩计算办法(见附件4)
参加考核人员中,当本部分最高分≤100分时,取实际得分;当本部分最高分>100分时,按(实际得分/最高分)×100计算得分。
3.综合素质测评的成绩
由学生所在学院提供。
在综合考核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学术研究和学科竞赛成绩排名靠前、获奖等级高的优先推荐。
(四)申请推荐遴选的学生全部参加现场答辩
现场答辩主要对申请学生的学术研究、竞赛获奖等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答辩专家组成员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且为单数。
五、监督与管理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要做到公平、公正和公开。
(二)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若有亲属参加推免生选拔,应主动回避。
(三)对创新特长生遴选工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
(四)推免生遴选工作中若发现不实之处或经查实不符合推荐条件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对相关责任者追究责任。
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2022年9月9日